1、判斷結構是否適合用鋼結構
鋼結構通常用于高層、大跨度、體型復雜、荷載或吊車起重量大、有較大振動、高溫車間、密封性要求高、要求能活動或經常裝拆的結構。直觀的說:大廈、體育館、歌劇院、大橋、電視塔、倉棚、工廠、住宅和臨時建筑等。這是和鋼結構自身的特點相一致的。
2、結構選型與結構布置
由于結構選型涉及廣泛,做結構選型及布置應該在經驗豐富的工程師指導下進行。
在鋼結構設計的整個過程中都應該被強調的是“概念設計”,它在結構選型與布置階段尤其重要。對一些難以作出精確理性分析或規范未規定的問題,可依據從整體結構體系與分體系之間的力學關系、破壞機理、震害、試驗現象和工程經驗所獲得的設計思想,從全局的角度來確定控制結構的布置及細部措施。運用概念設計可以在早期迅速、有效地進行構思、比較與選擇。所得結構方案往往易于手算、概念清晰、定性正確,并可避免結構分析階段不必要的繁瑣運算。同時,它也是判斷計算機內力分析輸出數據可靠與否的主要依據。
哈爾濱鋼結構基礎問題:
1、屋面工程選用的防水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,圖紙應標明防水材料的品種、型號、規格,其主要物理性能應符合本規范對該材料質量指標的規定;
2、在選擇屋面防水卷材、涂料和接縫密封材料時,應按本規范第5章、第6章和第8章設計要點的有關內容選定;
3、考慮施工環境的條件和工藝的可操作性,在下列情況下,所使用的材料應具相容性:防水材料(指卷材、涂料,下同)與基層處理劑,防水材料與膠粘劑,防水材料與密封材,防水材料與保護層的涂料,兩種防水材料復合使用,基層處理劑與密封材料。
4、根據建筑物的性質和屋面使用功能選擇防水材料,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以下要求:外露使用的不上人屋面,應選用與基層粘結力強和耐紫外線、熱老化保持率、耐酸雨、耐穿刺性能優良的防水材料。